從價稅作用和優點和作用:與商品價格的漲落成正比關系,其稅額隨著商品價格的變動而變動,所以它的保護作用與價格有著密切的關系,1 從價稅的征收比較簡單,對于同種商品,可以不必因其品質的不同,再詳加分類,2 稅率明確,便于比較各國稅率 3,稅收負擔較為公平,因從價稅額隨著商品價格與品質的高低而增減,較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,4 在稅率不變時,稅額隨商品價格上漲而增加,既可增加財政收入,又可起到保護關稅的作用。
關稅貿易條件效應:征收進口稅對征稅國貿易條件的影響。征收進口稅在征稅曾為大國的條件下可以改善征稅國貿易條件。
出口信貸特點1 必須聯系出口項目,2 利率低于國際金融市場貨款的利率,其利率差由出口國政府給予補貼3 貨款金額通常只占買賣合同金額的85%左右,其余10%,15%由進口廠商先支付現匯,4 發放與出口信貸擔保相結合,以避免或減少信貸風險。
中國式經濟特區特點1 是社會主義類型的,經濟特區,實行在國家統一領導下,以國有經濟成分為主導,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經濟體制2 是綜合性多種經營的經濟特區,包括工業、農業、商業、房地產,金融保險和運輸等行業3 經濟特區的經濟發展資金主要靠利用外資,產品主要供出口4 對前來投資的外商,在稅收和利潤匯出等方面給予特殊的優惠和方便,改善投資環境,以便吸引較多外資,促進特區的經濟與對外貿易發展,5 實行外引內聯,加強特區與非特區之間的協調合作,共同促進全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建設的發展。
多種經營經濟特區:指一國在其港口或港口附近等地劃出一不定期的范圍,新建或擴建基礎設施和提供減免稅收等優惠待遇,吸引外國或境外企業在區內從事外貿、加工工業、農畜業,金融保險和旅游業等多種經營活動的區域。
商品綜合方案、目的、內容:是發展中國家在1964年4月第六屆特別聯大會議上**次提出來的,1976年5月聯合國第四屆貿易和發展會上正式通過了商品綜合方案決議,目的,為了解決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出口價格長期疲軟,貿易條件惡化的問題。內容1 建立多種商品的國際儲存或緩沖存貨。2 建立國際儲存的共同基金3 商品貿易的多邊承諾,4 擴大和改進商品貿易的補償性資金供應5 擴展初級產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樣化。
名義保護率=國內市場價格—國際市場2價格/國際市場價格*100%
《公約》21條規定過期的接受的有效力1 如果發盤人毫不遲延地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將此種意思通知受盤人,2 如果載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書面文件表明,它在傳遞正常的情況下是能夠及時送達發盤人的,那么這項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,除非發盤人毫不遲延地用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受盤人,認為該發盤已經失效
世貿組織基本原則:1 貿易自由化,2 非歧視原則,3 關稅保護與取消數量限制原則,4 可預見性和穩定發展貿易原則,5 促進公平競爭原則,6 對發展中國特殊優惠原則,7區域性貿易安排,8透明度原則,9允許例外和實施保障措施。
24使用CIF注意事項:1 關于不宜將CIF稱為到岸價的問題,2 關于保險的問題,3 關于核算運費的問題,4 關于象征交貨問題。
海運提單種類:1 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提單和備運提單,2 根據提單上有無對貨物外表狀況的不良批注可分為清潔提單,3 根據提單收貨人抬頭的不同可分為記名提單,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,4 按運輸方式分類,可分為直達提單,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,5 其他種類提單集裝箱提單,艙面提單,過期提單。(論述)
海運保險范圍三個方面:保障的風險,保障的損失,保障的費用。